首页| 公司简介| 联系我们
    海外公司介绍     海外公司用途  
    其它注意事项     注册费用及服务  
    如何选择地区     准备注册材料  
 

 

巴拿马共和国
The Republic of Panama

巴拿马离岸公司介绍

根据1927年制订的巴拿马公司法第32条,任何国籍的两人均可成立公司。成立巴拿马公司的手续一般由巴拿马的律师代理客户完成,因此,客户无需亲赴巴拿马或签署任何关于成立公司的文件。

离岸公司的优势

1. 完全保密

2. 无需申报受益者

3. 无需申报年利润及财务状况

4. 无需每年按期举行股东大会或董事会

5. 任何在巴拿马以外的商务活动及商务交易完全免税

6. 保证完全的商业运作秘密

7. 没有最大或最小的注册资金限制

8. 股东的任免由公司拥有者决定 公司的股东、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可为任意国家的公民或永久居民

9. 股东或董事可在任意国家举行会议或派代理参加会议

10. 完全保密的银行帐号

11. 方便的船只注册和抵押手续

公司类型

海外离岸公司

公司注册法律

公司注册法律依民法;1927年制订之公司法第32条;商业代码以1997年更改后为准。

公司名称

公司名称可以任何语言命名,但必须以适当的称谓,如??????公司结束。

空壳公司资源

有丰富的壳公司资源,包括成立多年的及新成立的公司,都可以进行买卖。

股份资本

无最小要求

最少股东人数

最少为两个人

董事人数

最少三人,但没有地域限制,可以为法人实体或自然人。 董事会秘书

最少一个人,没有地区限制。

注册地址

注册地址没有限制

注册代理

巴拿马法规要求每个巴拿马公司必须有一个注册代理,注册代理必须为巴拿马境内的法律公司或律师。

公司注册文件

契约、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、注册代理的名称及地址

公司章程及印鉴

必须保留所有记录,如备忘录、在世界任意地区的股份登记。印鉴的式样没有限制,股份的买卖也无需经巴拿马政府批准。

税款处理

除"每年特许税"外,巴拿马公司如未在巴拿马境内取得收入,无需受巴拿马课税制度的限制。

其它

没有帐户要求,没有年利润要求,董事会的举行地点不受限制。
极为广泛,几乎涵盖了客户的所有以经营为目的的范围。

 

 

COPYRIGHT 2004-2005 XINYS.COM All RIGHTS RESERVED

版权所有:上海欣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建议使用1024×768解析度浏览本网站
地址:中国.上海市中山西路933号(虹桥银城)1816室 
E-MAIL:xinweihk@163.com MSN: xinweihk@hotmail.com
客服热线 021-51192951、51192952  传 真 021-51192950 手 机 (0)15021915001